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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安庆市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9-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安庆市文明村镇(街道、社区)和第十届安庆市文明单位的通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安庆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合理规划、科学布置、狠抓落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文明队伍建设、强化文明优质服务、强化文明办案,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的长足进步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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