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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1月)
时间:2023-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23年1月5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檀格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多项业务工作跻身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全院共有4个集体25名个人立功受奖,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涌现了“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标兵”等先进典型。

(一)聚焦中心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平安太湖建设。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92件15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3件9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9件564人,提起公诉262件349人。其中,起诉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27件28人,“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案件38件82人,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0件50人,“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犯罪案件13件53人,依法妥善办理“9.5重大责任事故案”“11.9”跨境特大赌博案等有社会影响力的犯罪案件。成立检察侦查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加强与监察机关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全年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撤回起诉、无一无罪判决、无一涉检上访,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农村、社区宣传防诈反诈知识,组织干警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等案件进行排查。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县养老诈骗综合治理。强化司法救助,维护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及其家庭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1件,发放救助金26.9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25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10余件,其中领导包案38件,开展检察听证105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实现了涉检“零上访”。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深入小池、弥陀、刘畈3个乡镇、32个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2022年上半年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 通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信任、更加支持。

倾情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全力守护良好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6件8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个案,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判缓刑的就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保障民营企业负责人专心创业、安心发展。加强检企共建,走访民营企业8家,近距离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成立“未小朵”工作室,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7件7人;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真诚悔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人、不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针对公安机关违反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联合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对21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在光华铝业公司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纳观护帮教对象1人;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讲活动18次。未检办案组被授予2021年度市、县“巾帼文明岗”称号。

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稳步推进府检联动,助推县政府召开第一次“府检联动”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协调,依法大胆探索,有力推动府检联动工作落地生根;联合县公安局召开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在县公安局设立了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砂石管理总站等八部门和晋熙镇,开展打击晋熙镇老城区非法开采旱地砂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有效遏制非法采砂高发多发态势。目前,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查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1件8人。从相关行政机关聘任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联合县公安局、有关快递企业负责人推动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召开强化寄递安全专项工作座谈会;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座谈会;联合县交通运输局挂牌成立太湖县农村公路“路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太湖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的提升。通过府检联动,实现了1+1>2的社会治理效果。积极投身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放、森林防火等全县重点工作,为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贡献检察智慧力量。

(二)聚焦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73人,适用率达90.79%;不批捕19件50人,不起诉96件160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9人。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件、监督撤案24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违法30件、退回补充侦查15件、自行补充侦查106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6人。提请抗诉1件,书面提出纠正审判违法4件。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2份,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向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外省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8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8件,强制医疗案件1件,公开听证案件2件。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司法更加公正高效,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裁定再审8件,和解息诉案件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8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和解息诉37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性违法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联合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联合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我县政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协作高效处理涉诉农民工欠薪案件的意见》,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同步设立“支持起诉联络点”,办理支持起诉案31件,助力农民工讨回薪资57万余元。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8件,均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7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7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办理督促撤销郭某某与韩某某虚假婚姻登记行为案中,发现两当事人为违规办理房产过户,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遂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主管部门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并对失信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信用惩戒,被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立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8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4件,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74件,支持起诉34件;提出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均已整改。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路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农村道路安全”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联合县交运局对全县15个乡镇各级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针对“飞线充电”乱象,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宣传、治理和安装充电桩等工作,“飞线充电”现象得到有效整改;针对不文明养犬的情形,组织检察干警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不文明养犬情形有了较大改观。通过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以“我管”促“都管”,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越来越彰显,越来越充满期待。

(三)聚焦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和负面舆情应对,保证了机关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着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检察长带头在全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先后召开2次青年干警座谈会,1次中年干警座谈会,重用4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协助分管检察长主抓业务工作,公开选拔了2名年轻的二级机构负责人正职。建立每半月检察长办公会和部门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用先进激后进,以压力促动力,营造了创先争优浓厚氛围。着力提升队伍业务水平。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登录“检答网”、业务培训、理论研讨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推荐优秀年轻干警参与上级院业务竞赛,稳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严格队伍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扎实开展“一改两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党员承诺亮诺践诺、检察长作辅导报告、各党支部开展“为民为企争模范”行动、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办事项等,引领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民为企服务意识。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深化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共评查案件54件,发现问题64个,全部反馈到个人并得到有效整改。开展流程监控72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60份。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完成“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共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0余次。深入开展检察人员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激励检察干警干事创业。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在检务公开中树立检察公信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检察听证人员库”,顺利建成“听证直播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座谈会等56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1237条;接待律师574人(次),其中申请阅卷125人(次),要求听取意见459人(次);接待案件信息公开程序性查询125件(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加大“两微一端”运营力度,共发布原创宣传作品153篇,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上稿85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太湖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干警存在就案办案思想,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公益诉讼、职务犯罪认罪认罚率等工作还有短板;三是府检联动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大,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促进社会治理的局面有待改善;四是精品意识有待加强,工作特色亮点不多;五是检察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离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还有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中强化政治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机关意识形态安全;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在能动履职中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时刻记在心间、扛在肩上,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盗抢骗”“黄赌毒”等常发性犯罪以及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更好地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化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残疾人司法保护、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加强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大局中的应有作用。

(三)强化主责主业,在深化法律监督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精神。加强侦查监督,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非监禁刑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强化监管,降低再犯罪率。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补齐行政检察短板。秉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理念,脚踏实地落实好“4+9”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常态化抓好检察建议“回头看”,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

(四)强化创先争优,在内部挖潜中提升队伍素质

强化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着力提升干警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实战能力。认真执行防止插手、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办案权责清单,从严落实办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持续正风肃纪、从严治检。

(五)强化科技强检,在重塑变革中放大法律监督优势

强化数据思维,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瞄定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数字化举措与检察履职内容的匹配衔接。通过数字赋能高质效监督办案,切实提高太湖检察工作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快检察技术辅楼建设步伐,完成无纸化检委会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室、办公电脑、移动通讯设备的更新换代、改造升级,加强公益诉讼高新设备配备,着力以科技“赋能”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熟悉掌握财物统管改革工作政策依据,正视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把握好改革的时间节点和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确保财物上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尤长。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部署要求,更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