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9年12月30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1142”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件10 人,起诉 6件13人。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和危害脱贫攻坚犯罪,起诉贪污扶贫救助款、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4件9人。选派10名干警参与“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为推进精准扶贫脱贫贡献检察力量。探索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6名,发放救助金11万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环生态环境犯罪案件5件10人,起诉12件21人。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阻挠施工、侵犯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件27人,提起公诉10件18人。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对符合从宽条件的涉案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及其关键岗位人员,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保护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发展。深入联系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警示教育,落实“四送一服”包保责任,细化实化服务举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改善民生。针对我县外卖网络餐饮平台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全县网络餐饮行业,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起诉强奸、猥亵、拐卖三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件6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积极保障涉罪人员合法权益,曹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前夫在外省生活,10岁的女儿无人照顾,承办检察官积极和镇村、学校联系,妥善解决了其女儿抚养、就学问题。起诉查某侵吞退役士兵(士官)补助金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针对县饮用水源地花亭湖因持续干旱水位下降、少数居民利用滩涂种菜导致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实际,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促进花亭湖及上游河流水系保持原有生态底色,水清河畅,让群众观水舒心、用水放心、饮水安心。
二、积极参与平安太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守办案底线,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扎实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铁拳出击”集中行动,组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专班,严格落实提前审查、专班审查、专案审查、提级审查等四项工作机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打财断血”,注重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积极营造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全年受理涉及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罪名的审查逮捕案件74件134人,批准逮捕62件113人;审查起诉69件153人,提起公诉53件112人。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18人,起诉3件21人,移送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28条,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1200余万元。成功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王孝志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高利转贷、强迫交易、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周家兵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妨害作证、包庇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坚决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4件214人,起诉303件410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0件11人,起诉16件19人。着力惩治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犯罪69件123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案件受理、强制措施、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改善接待环境,完成检务大厅改造升级,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建立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检察调研,针对多发高发的开设赌场、非法采砂、盗砂犯罪,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促进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1篇研究成果入选第十六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积极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建言献策。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通过推进扫黑除恶大排查、司法救助大摸底、生态环境大巡查、坑农害农大扫除、护农助农大行动、法治文化大宣讲,以实际行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被安庆市检察院作为“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候选单位向省检察院推荐表彰。深入开展“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共走访群众2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帮助解决问题20个,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今年上半年全省政法机关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100%,排名全省检察机关第一。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突出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切实发挥检察机关防范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大立案监督和追捕追诉力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18人,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11件30人,追诉漏犯30人,漏罪13起。在办理的周家兵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追捕追诉同案犯4人;在办理章成飞和章某文民间借贷纠纷申诉案件过程中,通过深挖彻查发现章成飞和汪磊恶意串通,存在虚假诉讼嫌疑,并发现汪磊具有开设赌场的犯罪线索,我院及时提前介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章成飞最终以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汪磊以虚假诉讼罪、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践行“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严格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4件5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4件45人。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立案25件,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4份,全部被办案机关采纳。受理在押人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3件,均已移交办案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收监执行决定审查案件8件,8名罪犯被收监执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8件,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被采纳。将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确保实现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法律效果。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3件,其中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县法院采纳1件,提请抗诉2件,市检察院采纳1件;监督法院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件,被法院采纳;执行活动监督8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采纳1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件,其中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0件,行政机关已回复87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其中环境保护类5件,食品安全保护类1件,矿产资源保护类3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3件。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积极建立检校合作模式,检察长受聘担任太湖县实验中学的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先后深入县实验中学等5所中小学开展“向校园欺凌说不”、“向毒品说不”等法治宣讲,有效增强了未成年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师生广泛欢迎和好评。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县“青年文明号”称号。
强化依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阅卷室,为律师阅卷提供良好条件,通过建立太湖检律微信交流群,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工作质效。共接待律师510余次,提供阅卷199次,听取律师意见310余次。制作电子卷宗507件1302卷,向律师免费提供阅卷光盘199个,较好地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四、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转变监督理念,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检察人员违纪问题。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促进干警作风有效好转。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院党总支被评为“太湖县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合并为现在的5个,一批80、90后年轻干警走上院部门领导岗位,有效激发了工作活力。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转变司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学习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律师的沟通,加强类案量刑总结分析,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98件101人,提出量刑建议101份,均被法院采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办案节奏,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个人自评和集中评查相结合,深化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共评查案件527件,发现问题269个,及时反馈到案件承办人予以整改,并如实计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针对办案期限、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文书公开等情形开展流程监控,口头提示198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份,有效防止了司法不规范行为。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入额院领导坚持带头领办、逐案把关、全程跟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1件,审查起诉案件125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66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导向,通过素能培训、业务竞赛、以老带新、理论研讨等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先后获各级各类表彰17人次,1名干警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才库,4名干警在省、市级业务评比中获奖。积极组队参加县人大组织的宪法知识竞赛,并荣获二等奖。
五、围绕透明阳光司法,树立检察公信权威
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及时、更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公开法律文书31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1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593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07人次,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共发布原创宣传121篇,被各级媒体采用86篇。创新宣传形式,制作“太湖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小课堂”系列微视频15期,相关经验做法被《安徽法制报》报道推介。安庆广播电视台、太湖电视台公开报道我院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情况5次,为省、市人大代表赠送《检察日报》36份,有效宣传了检察机关忠实履职、积极作为的良好形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和县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决议,确保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采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召开座谈会、举行“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检察工作和案件办理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职能转型、改革创新、履职尽责中脚踏实地、砥砺前行,成效明显。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忠实履职、亲切关怀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在刑事抗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二是少数干警业务知识更新不快,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一些干警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特色亮点不多;四是内设机构改革,职能整合调整,少数干警心理、能力不适应,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提高;五是少数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破解难题短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发展。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奋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均衡发展,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贡献检察工作新产品。做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工作重点,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套路贷”等刑事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实化服务保障举措,加大检察供给侧改革,努力为辖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检察产品,打造更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着力适应维护公平正义新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重点领域,聚焦在土地出让、食药安全、长江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等领域,依法采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
三、更加注重推进改革,着力激发全面协调均衡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扎实做好各类人员思想政治和能力培养工作,提升干警大局观念和协调配合意识,着力解决人员心理、能力不适应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问题,以及办案与监督、刑事检察与民行检察、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坚持科技强检,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四、更加注重教育管理,着力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新形象。坚持不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四风”新动向和司法不规范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专题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聚焦素质能力短板,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水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太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