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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
时间:2019-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9年1月11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严格司法,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护航平安太湖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1件209人,同比增长12.9%和24.4%,审查批准逮捕113件153人,同比增长36.1%和23.4%,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409件514人,同比增长11.1%和9%,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49件445人,同比增长11.5%和16.5%,起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法定期限办结率、审查逮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保稳定。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决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等涉枪类犯罪6件7人,起诉9件11人;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件6人,起诉28件49人;坚决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财产犯罪,批捕29件39人,起诉43件60人;坚决打击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批捕9件10人,起诉6件10人;坚决打击危害生态太湖建设犯罪,批捕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件1人,起诉9件15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认同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护平安。共受理涉嫌扫黑除恶九个重点领域罪名的审查逮捕案件57件103人、审查起诉案件52件130人。其中侦监部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7件22人,批捕4件12人;公诉部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2件15人,提起公诉2件13人。一是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建立提前审查、专班审查、专案审查、提级审查等四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案件,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切实体现“严打”高压态势。二是严格案件质量标准,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加强案件审查,注重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力求做到除恶务尽。在一起非法拘禁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某、赵某被取保候审,但二人犯罪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遂将案件移送本院侦监部门,依法对曹某、刘某决定逮捕。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公开了举报地点、电话、电子邮箱,设置了举报箱,利用“两微一端”、报刊网络、走访乡镇、专题讲座、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打击重点,有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创新。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审查起诉环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定,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2件54人。二是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专门组建由一名女性员额检察官和一名女性检察官助理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团队,建立青少年维权志愿者队伍,选派女性检察官深入县第三中学、熙湖中学,结合亲身办理的真实案例进行法律讲座,警示中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友观,远离犯罪。检察长被县实验中学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加强检校共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案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特别是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的证据采用标准、非法证据排除、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对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完善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及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合力。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切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9人,提起公诉15件24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3件22人。纠正漏捕11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改变公安机关定性的案件5件6人、追诉漏犯16人、漏罪12起,对法院量刑不当提出抗诉3件,法院改判3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5人,均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已全部复查结案。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多元化监督,狠抓办案质效。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54件,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的监督11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在办2件;对法院诉讼活动违法监督1件、执行活动监督1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8件。二是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主动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法治太湖建设的意见》,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0件,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通过办理案件,恢复森林面积45.3亩,补栽公益林树木1950棵,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1.9万元。在调查胡某盗伐、滥伐林木一案时,邀请安庆师范大学环境专家现场勘察,出具了专家环境损害鉴定书,确保案件证据真实可靠,相关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推介。结合“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警到县法治广场设置宣传点、到人口密集小区摆放展板、发送手机信息、接受县电视台专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受案范围、办案程序等,有效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三是利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县人大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检察建议工作落实机制的决议》,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份,均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重视和整改。如针对办案中发现当事人超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资金的情形,及时向太湖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共计97950元。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件,公安机关采纳22件。核查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8件,办理财产刑违法违规案件1件,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提请案件7件、裁定审查案件7件,监督7名罪犯收监执行。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采取突击检查、实地走访、集中点验等方式,对县司法局及其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两法衔接”。积极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与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专题研究,就线索挖掘、案件性质认定及如何加强协作达成共识;联合县法制办组织公安、国土、环保、林业、市场监管等多家单位召开座谈会,推动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和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实、更新平台内容,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4件6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

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做好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和重要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日常值班、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涉检舆情风险评估等制度,预防和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优化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诉求渠道,搭建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阳光检察”平台。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3.5万元。如汪某将其前妻宋某双眼刺伤后又用开水将其烫伤,犯罪手段残忍,我院在对汪某快捕快诉同时,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协调,为宋某争取救助资金,并上门开展心理安抚,较好的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把从严治党摆上首位。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项警示教育和“聚焦高质量、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完成党总支及其支部班子的补选和调整,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积极组织开展红色经典朗诵、到南昌“八一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与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开展结对共建,通过“唱革命歌曲颂党恩、读党章谈心得、表彰先进强党性、上党课温党史”等形式,开展隆重的庆祝建党97周年纪念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督,相关做法被省院领导给予肯定,被市院推介。开展为期40天的全省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继续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团队,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层报省院待批,招录聘用制书记员7名,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向纵深推进。实行入额领导办案每月通报制度,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去年6月,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起诉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社会传达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保护绿水青山的信念和决心。

三是坚持将规范司法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干警业务素质培养,开展岗位练兵经常性和送学培训活动,先后2次组织21名干警赴浙江大学培训,2名干警在上级业务评比中获表彰,1名干警被省院聘请为兼职教师。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出台《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委员会对办案检察官的指导、监督和把关作用。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继续发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功能,搭建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共制作电子卷宗967册,接待律师 135人(次),提供阅卷光盘135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全年评查已办结案件473件497卷,发现问题如实计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案件评查相关工作经验被市院案管部门推介。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和县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和决议。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公诉工作,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工作,普法工作做法作为先进单位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宣传、信息、调研文章180余篇,干警撰写的调研论文荣登最高人民检察院、华东检察研究院学术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作为唯一的县级基层单位承担的省法学会研究课题顺利结项。发布微信共136期,微博共966篇,微信原创112篇,两微一端在每月公布的“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中先后7次进入全省前20强。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36件,公开法律文书444份,公开程序性信息546条,有效宣传了检察工作,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届的关心帮助,尤其是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太湖建设的意见》,县人大专门发布《关于建立人大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机制的决议》,使我们深切感受到县委、县人大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争先创优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案多人少、复合型人才短缺、综合部门人员缺口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检察干警主动适应改革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仍由检察机关管辖,检察机关原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转隶后,办案力量明显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太湖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民事检察“强化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升级版”,为太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暴恐、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突出办理“两抢一盗”、涉黄、涉毒和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治安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生活幸福感、社会安全感。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决惩治严重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特别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参与水、土壤、大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新太湖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强化对民营经济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企刑事犯罪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原则,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优先选用依法从宽处理措施,把握力度、掌握适度、体现温度。定期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平稳高质发展。

二是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立案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问题。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充分发挥抗诉的监督作用,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注重民行部门人员配备和能力培养,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做大做强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三是着力深化各项检察改革。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强化智慧检务,扎实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着力深化电子检务平台应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新提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完善司法监管、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重要作用。

四是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地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加强队伍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强化教育培训,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需要,分层分类分岗开展综合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建立健全符合岗位发展特点和新型办案模式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紧紧抓住检察办案和司法作风两个重点,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和正风肃纪力度,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推进“三个太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