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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2月)
时间:2018-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7年12月17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坚持人心不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1人,办案数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20%;反渎部门初查案件线索4件,立案侦查滥用职权案件1件1人。一是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4件9人,其中依法查办城西乡大龙村贺某等4名村干共同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获当地群众赞誉。二是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根据市院指定管辖,成功查办原安庆市农业银行行长李某某受贿案和安徽教育出版社发行科原科长李某受贿大案,追缴赃款近千万元。三是积极参与安全事故调查,主动派员参加经济开发区飞人实业有限公司高空坠亡事故调查,在尚未发现相关人员有渎职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对事故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被事故调查组采纳。四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讲座18场次,预防调查5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8次。联合县邮政公司开通“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积极推进“犯罪预防示范村”建设,促进预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推进平安太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的新要求,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财产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黄赌毒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18件1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9 件120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59 件455人,提起公诉273件335人,法定期限办结率,审查逮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均达100%。二是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介入占某放火案、许某虚开发票案、雷某寻衅滋事案、甘某贩卖毒品案等重大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正确收集证据,从严从快打击犯罪。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依法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合适成年人会见、社会调查、跟踪帮教等制度,依法保护涉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慎用逮捕强制措施,依法从宽处理。如阮某等4人盗窃路灯杆案,犯罪嫌疑人盗窃动机是为了村民出行方便,主观恶性较小,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到案发地公开宣告。积极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如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31名被害人,拒付工资10万余元,我院快捕快诉,对各用工单位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四是优化服务举措,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12条具体措施,严格区分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涉企案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努力降低对涉案企业的影响,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加强对创新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成功办理占某、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责,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一是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7人,监督撤案7件12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违法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6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11件,退回补充侦查39件71人,起诉准确率、定性准确率均达100%。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22件,其中对法院生效判决监督6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不支持监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3件。充分发挥民行部门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针对某村民滥伐公益林木的刑事犯罪行为,成功立案一起我县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检察被监管人员入所264人(次)、出所262人(次),开展巡视检察241次,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7份,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6份。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检察,重点纠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共发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3件,3名罪犯均被法院撤销缓刑判处实刑,维护了刑罚执行严肃公正。四是畅通控申渠道,规范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了连续17年“无积案、无赔偿、无赴省进京访”。依法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起,被害人家属获得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困难,有效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积极配合县“3.8”妇女节、“9.16”全国科普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有效扩大法律的宣传效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队伍能力建设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从严从实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坚持把从严治党摆上首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积极投身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被县委组织部评定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首批达标单位,党建工作做法在县直机关做经验介绍,被市、县委组织部推介,相继在太湖电视台和安庆电视台播放。二是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出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月两次干警集中学习制度,强化学习引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发挥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的积极作用,激发年轻干警工作热情,提升能力和水平,先后参加中政委、高检院、省院视频网络培训350人(次),选送干警参加省市院培训86人(次),涌现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三是坚持将规范司法作为核心要求。立足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制订《司法绩效考核》、《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干警执法办案档案,运用办案统一应用软件,加强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推进评查工作全覆盖,全年累计评查案件551件,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提升。四是坚持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固本工程。在去年遴选21名员额内检察官的基础上,从严选任了11名检察官助理,启动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检察辅助人员不再以承办人的身份办案,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注重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办理都坐镇指挥,坚守在办案一线。在查办安庆市原农业银行行长李某某涉嫌受贿案过程中,院领导亲自讯问,使一度陷入僵局的案件得以成功突破。在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过程中,分管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办理,嫌疑人在释放后第三天病亡医院,有效避免了被羁押人员在看守所死亡事件发生。今年来,入额院领导共独立办案190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4件,有效带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坚决拥护、积极投身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政策条件,积极配合县纪委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全部转到监察委,整个过程平稳顺利。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和县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和决议。继续巩固案件公开审查品牌,对5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注重运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有效提升案件处理透明度;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两微一端”、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发布案件办理情况、报道办案成果。共在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宣传、调研文章61篇,微信94条,微博 189 条,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1份,公开法律文书292份,公开程序性信息491份,有效宣传了检察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规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要求,检察官断档、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到实处。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性配套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时代,迎接新挑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狠抓“四项重点”,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打击职能,始终牢记维稳第一责任,继续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团伙型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危害脱贫攻坚犯罪、侵害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权益犯罪、电信网络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强化保护职能,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落实刑事和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努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民营经济的保护力度,通过打击违法犯罪、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激励诚实守信,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强化服务职能,主动适应供给侧改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经济开发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发展新战略新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服务保障公平发展环境,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强化创新职能,立足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强制措施衔接机制、涉案财物移送机制、移送审查起诉机制,相互配合制约机制,确保案件办理有序、顺畅,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四项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正。突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注重审判监督,提高抗诉的准确率和成功率。突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益诉讼探索研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转让等领域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贡献检察力量。突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决纠正超期羁押、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等问题;加强社区矫正检察,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确保刑罚执行的社会效果。突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确保教育、帮助、挽救措施落到实处。

三、围绕“四个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队伍政治过硬。坚持党建引领,注重“严”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惩自身腐败行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水平。坚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素能培训,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坚持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强化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立办案组织,推动办案力量向一线集中。

四、强化“四项措施”,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强化学习促规范,经常组织干警学习检察业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范司法的文件、规定,提升干警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强化管理促规范,加强案件全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大评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监督促规范,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规范司法水平提升。强化技术促规范,主动拥抱新技术革命,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基层院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各位代表,新时代应有新气象,新征程应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奋发进取,克难攻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三个太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