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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
时间:2016-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6年1月29日在太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 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法治太湖建设为重点,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根本,以“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动力,以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大力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一)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将涉农扶贫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以及侵害民生民利、破坏市场秩序的渎职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其中受贿5件5人,挪用公款2件2人,贪污1件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其中玩忽职守案1件1人,滥用职权、受贿案1件1人。深化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加强与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等单位沟通协调,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建立了侦查协作机制,通过连接安徽省惠农补贴发放信息查询平台,可查询30多项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同时,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采购手机取证高科技设备,为强化证据、引导侦查提供了帮助。

(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开展重点工程预防30余次,撰写案例分析8件,向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的意见建议8份,深入地税、国土、移动公司和大石乡、江塘乡等单位上法制课20次。建立健全建造师行贿档案库,对全县316名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逐一清查,并登记造册入库,对3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反馈。积极培育小池镇枫铺村犯罪预防示范村,通过建法治书屋、犯罪预防普法广场和普法长廊,定期开展法律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打造“谁执法谁普法”太湖样本,受到省人大、省市检察院、省司法厅领导的一致好评。撰写预防报告6篇,其中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县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褒奖。

(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3件11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1件9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1件245人,提起公诉181件223人,不起诉9件9人,改变公安定性5件5人,退回补充侦查46件6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定性准确率、法定时间办结率均达100%。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捕前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审查,积极适用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共不予批捕12件16人,突出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诉讼监督。侦查和审判监督方面,全年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均直接立案,追诉漏犯10人,漏罪2件,提起抗诉1件1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共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4件,办结9件,和解息诉5件。报送的非法成品油整治事例被评为安庆市检察机关优秀事例。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保障在押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文件精神,监督9名服刑罪犯报请特赦;全年共检察被监管人员出、入所422人次,巡视检察320次,配合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28次,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到期预先通知书》和《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提示函》60份,与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取得了监管场所连续31年安全无事故、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的新成绩。

二、坚持以法治太湖建设为重点,强化综合治理创新

(一)扎实开展涉检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控告申诉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出台《联合接访工作预案》,各内设部门联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合力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属实的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54件,其中举报23件,控告31件,检察长带案下访、回访26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连续16年“零上访、零积案、零赔偿”。

(二)着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检务公开大厅,集案件受理、控申接待、行贿档案查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一站式”检务服务大厅。全年大厅共接待律师70人(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4件,接受卷宗510册,提供行贿档案查询826次。积极打造“1+7”案件公开审查品牌,助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全年共对不起诉、不批捕、量刑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18件案件开展了公开审查,省检察院检察长莅临我院调研指导时对我院检务公开和品牌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1+7”案件公开审查品牌入选为全省检察系统十大品牌。

(三)积极推进平安太湖建设。健全“两法衔接”信息交流平台。建立与国土、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生态太湖建设。全年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件3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3件15人;狠抓社区矫正监督,针对247名矫正考验对象,开展3次社会矫正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督促1名缓刑犯交付执行,监督1名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注重立足职能开展法制宣传。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检察机关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机关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发放《民事行政检察便民手册》、《检察官说讼诉》等宣传材料2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结合办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 积极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落实家属会见、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等制度,实行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门审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年不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2件3人,不起诉1件1人。

三、坚持以执法规范为根本,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狠抓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干警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组织执法规范理论考试,着力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采取自己找、相互查、群众提、上级指等形式,全面梳理司法思想、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院干警共撰写对照检查材料55份,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实地走访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25条,并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切实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同时,组织专人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367册案卷进行全面评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全年共接受省院评查1次,市院评查3 次,县委政法委评查1次,均得到了好评和肯定。

(二)狠抓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考勤管理、驾驶员和车辆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制度9项12条,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狠抓“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修订《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制定《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方案》,坚持定期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针对办案纪律、执法执纪、办案安全以及考勤、上班纪律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督查,切实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保证办案安全。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采购“条形码” 赃证物管理软件,对赃证物出入库、退回、查询实行动态管理,使赃证物管理科学有序,流转清晰留痕;采购高速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实现卷宗电子文本化,提供网上查询、网上阅卷、卷宗刻录等服务,积极以“一案一光盘、一案一上传”为原则搭建电子卷宗综合管理平台;严格职务犯罪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狠抓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牢固树立关心干警学习就是给干警最大福利的理念,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帮弱、以学促提的方式,通过专家授课、业务交流、技能培训、演讲比赛、论文比赛、观摩庭审等活动,发挥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的积极作用,激发干警学习热情,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选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8人次,其中国家级培训5人次。关爱年轻干警成长,提请任命5名干警为检察员,推荐6名年轻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提拔任命4名干警为部门副职,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9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检察员,12 名干警解决了职级待遇,23名干警受到各级各类表彰,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是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配合人大开展贯彻执行《森林法》执法检查,认真向县政协汇报检察工作。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公诉观摩庭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三是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严格规范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严肃查处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听取律师意见,接受律师监督。四是拓展检务网上公开,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公布检察长信箱,健全检察门户网站、网上举报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网上预约系统。共发布微博52条,微信4期,检察信息85篇,公开检察动态、党务、队伍信息等30余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44条,法律文书14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19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外,我院政治工作、警务工作、检察技术、法律政策研究、党建团建、后勤保障等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切实履行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届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面临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履行检察职能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还有待加强;三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案多人少、检察官断档、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保持反腐力度不放松,认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领域、环节的窝案串案,重点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渎职侵权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快信息共享机制和侦查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强电子证据提取、话单分析、网上侦查等侦查技术的应用,拓展涉案信息共享渠道,全面推进科技反贪步伐。

二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推进平安太湖建设。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犯罪;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危害群众的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改革发展。

三要发挥监督作用不懈怠,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要强化诉讼监督,深化两法衔接机制,落实省市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青山绿水”。要加强对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两网一线”的建设,实现动态监督、同步监督,保证刑罚执行公正有效。

四要执行纪律规范不止步,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将队伍建设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转变队伍纪律、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加大执纪问责和业务培训力度,用严明的纪律保障优良的作风,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业务能力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五要坚持创新发展不松劲,助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推进“1+7”案件公开审查品牌工作深入开展,创新公开审查模式,拓展公开审查的范围和内容,扩大公开审查听证团队伍,健全专职检委、纪检组监督听证制度;要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犯罪预防示范村建设,在小池镇枫铺村犯罪预防试点的基础上,再培育3-5个犯罪预防村,逐步实现犯罪预防村建设全覆盖,打造有影响、可推广、能复制的太湖检察预防样本。

各位代表,置身太湖发展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推进美好太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