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2年12月30日在太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太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着力营造“四种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致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致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在检察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5件112人,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等犯罪嫌疑人23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61件248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如在全县造成恶劣影响的3.13故意杀人案,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做到快捕快诉,给予其严厉打击,并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平息了矛盾,避免了事态恶化升级。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对8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2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对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13人。在依法从宽的同时,我院十分注重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一批由轻微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2、致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6人。依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共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18人,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认真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力度,努力促进诚信有序市场环境的形成。
3、致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的重要途径,按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始终把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扎实开展严查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年共初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27件,立案9件11人;初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立案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我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全年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受理行贿档案查询24次,为有关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000余人,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开展日常性预防工作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机制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引起了省院的高度重视,专门派出调研组来院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努力,我县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和机制基本建立,预防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
4、致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在侦查监督上,全年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均直接立案,立案监督案件逮捕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共纠正漏捕14人、追加起诉18人,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提出检察意见。在刑事审判监督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提高了监督水平,强化了监督效果。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上,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28件,提请抗诉3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8件,和解息诉17件;通过建议市院提请抗诉,为一非公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上,共检察被监管人员出、入所436(次),与在押人员谈话116人(次),会同看守所实施安全检查24次,排查安全隐患8起,确保了监管场所连续26年安全无事故,我院的经验做法在全市院监所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二、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检察业务科学发展
继续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中,发挥职能,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努力实现检察业务科学发展。
1、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完善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加强分析研判,依法惩处犯罪,努力化解纠纷。深入贯彻全国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巡访等措施,围绕十八大期间的维稳工作,在检察环节认真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1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49件次,未发生因检察环节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保持了涉检零上访、零赔偿、零积案。我院涉检信访工作经验相继被安庆信息“今日头条 ”、安庆市委政法委、安徽检察情况反映、检察日报、安庆日报等媒体转发、宣传,并作为安徽信息要情专报省委领导。
2、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先后两次深入各乡镇对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和举报宣传,上街下乡举办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各级各类媒体刊登稿件40余篇;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建设,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
3、全面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办案责任,保证案件质量;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取证方式和手段;坚持人性化办案,充分保障每一个被调查对象的法定权利。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自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岗位实行重点监控;认真执行自侦案件《廉洁自律卡》和《执法监督卡》的“一案双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院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认真开展每季度一次的逐案督查工作。一年来,通过努力,我院有效防止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干警零违纪零违法。
三、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我院始终将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1、抓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市院部署的“4321”载体要求,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各阶段工作的落实,通过理论学习、专家辅导、观看警示片、撰写心得、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开展下基层走访慰问、服务结对企业和贫困户、法律教育“四进”、重温入党誓词、召开老同志座谈会、检察长上党课、党性分析、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政治素质。今年,我院被省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抓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年共有3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岗位培训。同时,大力推行“周未我主讲”制度,为干警互动学习提供交流平台,充分调动了干警深入学习钻研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在市院组织侦查监督岗位练兵活动和市级优秀公诉人集中竞赛活动中,有4名同志分别获得“全市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市级优秀公诉人”、“最佳论文奖”和“优秀论文奖”。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大胆尝试新的庭审模式,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庭,受到市院领导和兄弟县院的一致好评。
3、抓制度,提高机关管理水平。一年来,我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办案安全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并由院纪检组监督执行,有效提高了机关效能。我院被市文指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4、抓保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大科技强检力度,狠抓检察技侦大楼建设,已于7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有高科技的总机房、现代化的办案指挥系统、监控系统、检委会讨论案件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网上办公、办案全面推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两房”建设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建成了规范的办案工作区,一次性通过省院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被当场颁发《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受到省院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切实履行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县大局服务取得了新成效,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届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视过去,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也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中“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意识还不够强;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还需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进我县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也将是进一步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检察工作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建设“三个太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更加主动地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不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非法买卖占用土地、房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创造宽松环境的关系,既要坚决查办案件,又要及时澄清事实,切实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创业者、支持改革者。
二、更加注重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积极参与平安太湖建设,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三、更加注重职务犯罪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损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侦查工作与预防工作的紧密衔接,大力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更加注重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法律监督实效,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纠正违法、量刑建议、检察建议等工作。
五、更加注重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提升干警执法能力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更加注重人才的培养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更加注重检察文化的培育,努力形成有特色、有深度、有内涵的检察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深入推进检务保障和职业保障建设,加强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六、更加注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坚决贯彻《监督法》;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执法专项检查;主动走访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推进“阳光检务”,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强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深刻领会本次大会赋予太湖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