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2年1月14日在太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太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定位,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我们紧密结合太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法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五年来,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案件535件698人;提起公诉794件1109人。坚持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协助、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增强打击合力。如桂某等十一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极大的缩短了办案时间,有效地平息了民愤。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在提高办案能力上下功夫,“抓系统、系统抓”,在深挖窝案、串案上下功夫。构建了以反贪、反渎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参与的多个侦查单元一体化工作机制。工作中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力开展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查办危害民生民利以及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在办案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案件总量,而且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安全。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1件7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处理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监督与办案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均直接立案,立案监督案件逮捕率、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33人,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或者建议提请民事抗诉48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的监督。先后建立完善了监房巡查制度、督查在押人员生活保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和生活卫生检查,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被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实现了县看守所连续28年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连续13年无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把握宽严标准,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如某校学生王某将同学殴打致伤,在审查逮捕时,我院通过到学校调查走访,了解到该生平时一贯表现较好,且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并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于是依法对王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给予了该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对不构成犯罪或没有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3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从轻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7人。在办案中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25件。
慎重处理涉群案件。以“办理一案,稳定一方”为指导思想,对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合理诉求与无理取闹区别开来,将普通参与者与首要分子、组织策划者区别开来,将善意表达意见与恶意煽动区别开来,将合法行为与非法手段区别开来。坚持打击少数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组织者、策划者和积极参与者,教育疏导大多数一般参加者,同时,我院批捕、起诉的涉群犯罪案件均采取受案前提前介入,受案后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审查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案件办理中加强对案件当事人及有关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争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地方的稳定。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反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一是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关注民生,重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共659件,检察长接访112人次,带案下访、深入农户回访共1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6人次,不断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三是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源头治本,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年来,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0余份,督促相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深入相关单位上法制课30余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200余次。我院立足于检察职能和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新机制,通过办案,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努力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收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我院的成功做法引起了省检察院崔伟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市预防工作共建单位联席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我院突出青少年和社区矫正对象这两个重点社会群体,依托职能实施重点帮教和管理。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组织干警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安全状况进行调研,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创新未成年人批捕、起诉特殊办案机制,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先后多次深入乡村对全县所有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在百里镇召开了监外执行罪犯教育工作会议,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在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充分重视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我院研究出台了《涉检负面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检察舆论宣传工作,对网上热点敏感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掌握网络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和主导权,不断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我院的成功做法被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推广。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这一核心任务,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深化“阳光检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依法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途径,在社会上加强检察宣传,在诉讼中落实阳光执法理念,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规范检务告知工作,依法主动及时告知当事人应知事项,保障诉讼权利义务落实。试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当事人对法律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同时,大力加强网络的开发利用,开设了“检察门户网站”,积极运用网络开展检察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打造检民互动平台。
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强化自身监督的意识,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及诉讼监督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下基层、进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以规范办案流程为重点的执法工作运行体系。强化案件统一管理工作,成立了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各类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跟踪案件办理情况、监督案件办理期限等管理职能全部通过网上实现,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有效提升。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立案报备制度和撤案、不起诉案件报批制度,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切实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22件。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位”为目标,我院在不断完善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基础上,相继开发了案件管理、数据库加密、电子签章、阳光检务查询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组织、协调、决策、指挥、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实行了网上办公办案,有效地促进了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水平的提升。我院新的检察技侦大楼建设工程已接近尾声,已经完成了信息化机房、讯问、询问系统、数字检察委员会系统的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有效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以班子带队伍,以管理促提高”的思路,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从教育、制度和监督三方面入手,有效保证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和队伍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和职业道德建设,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举措,为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提供组织保障。
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条件招考录用13人。坚持“凡提任必竞争”,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中层干部12人。严格按照《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任命助理检察员8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4人。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法律知识、侦查技能、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以业务竞赛、专题讲座、观摩庭、案件评查、网络培训等方式,紧贴实际需要开展岗位培训。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廉洁从政准则》,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等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禁酒令》,规范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切实将作风建设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在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使干警从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培养严谨自律的良好作风,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加强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和各位代表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当前我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措施还有待加强;二是诉讼监督工作仍有待加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在实践中仍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以及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或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展望
今后五年,将是我国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飞跃的重要时期。围绕县委六大战略目标,打造良好的法制与治安环境,是政法机关不可推卸的根本责任。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将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科学发展、追赶跨越、富民强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观,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加快追赶跨越、富民强县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面对我县社会转型期带来的各种挑战,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在检察环节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检调对接机制、涉检舆情应对机制等,积极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制度等办案方式,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涉检信访处理、民事行政申诉调解、社区矫正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执法效果和质量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切实保障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咨询、预防调查等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进一步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更新执法理念,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创造宽松环境的关系,既要坚决查办案件,又要及时澄清事实,切实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方式,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执法宗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积极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从根本上打牢检察队伍的思想根基。深化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实施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基本途径,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以实施人才战略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干警的日常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