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11年1月24日在太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宏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紧扣县委工作大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致力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着眼于服务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工业强县、三产兴县、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开放活县和城镇化等重大战略,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如犯罪嫌疑人杨某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案,犯罪金额大,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影响极其恶劣,我院提前介入,及时快捕、快诉,给予其严厉打击。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加强跟踪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经济市场的有序发展。
着力加大对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围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3人。同时通过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着力促进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意见》,不断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积极关注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着眼于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危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7件11人。同时发挥检察联络员联系农村基层的纽带作用,强化对涉及农民利益案件的法律监督,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
着力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认真贯彻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涉及企业案件工作的指导意见》,注重引导和要求干警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并重的观念,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妥善保护企业利益的关系,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对待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同时注重对涉及企业案件的诉讼监督,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紧扣社会矛盾的阶段性特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各类矛盾日益凸显的问题,我院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对社会矛盾的防控和化解,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顺应群众司法需求,依托办案调和社会矛盾。坚持把为民执法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能的各个环节,将执法过程变为化解纠纷、调和矛盾的过程。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能,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89件112人;提起公诉154件225人。集中精力打击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传统多发性犯罪,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如陈某等十一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及时有效地平息了民愤。二是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受理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1件,立案侦查13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大案7件11人。优先查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占办案总数的78%。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尽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三是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超期羁押、裁判不公等问题,积极开展各类专项监督工作。其中立案监督方面,全年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均直接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方面,追捕漏犯9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7起,改变案件定性8件,均被法院采纳;审判监督方面,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大大提高了监督水平;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方面,出台了《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开展民事检察和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化解积怨,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45件,其中立案11件,提请抗诉5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和解息诉6件,督促起诉17件,支持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各1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羁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与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实现了看守所连续十三年无超期羁押,连续二十五年安全无事故。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和过失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促进当事人和解,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从宽处理。全年共对8人适用“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对5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
搭建新型维稳平台,超前防控社会矛盾。主动创设化解矛盾、平息诉争的新型平台,把握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配置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开通网上举报信箱,并对涉检信访实行网上管理、传输和查询,为及早发现、及时处置苗头性矛盾提供了保证。二是构建涉案矛盾信息处置平台。对内依托全院一体的矛盾调处工作平台,实现对涉案矛盾调控工作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对外依托全县矛盾大调解机制,加强与信访、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享各种信息,合力开展调解、和解及化解工作。同时,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暨案件评查工作,并注重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保持了涉检“零上访”、“零积案”、“零事故”,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完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全面预防社会矛盾。主动前移矛盾化解工作关口,钝化矛盾,消除隐患。一是完善社会风险研判机制。依托特约检察员、检察联络员等广泛采集信息,明确专人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和综合分析,形成季度风险研判报告,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二是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重点对拟不捕、不诉、不立案、不抗诉等案件进行评估预警,制定相关处置方案,预防和减少因执法办案引发的社会矛盾。如某单位发生了一起挖掘机致人死亡案件时,受害方情绪激烈,声称处理不好将赴省进京上访,并扬言跳楼自杀,我院迅速启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做出公正决定,并协调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使一起一触即发的矛盾成功化解。三是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尝试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进行了探索和规范,力求帮助刑事被害人缓解困境,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积极探索检察参与路径,着力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找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全县社会安定有序。
关注重点对象,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突出青少年和社区矫正对象这两个重点社会群体,依托职能实施重点帮教和管理。一方面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组织干警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安全状况进行调研,此外,结合开展“检察官1+1牵手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深入剖析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侵害校园恶性案件的原因教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同时创新未成年人批捕、起诉特殊办案机制,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与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乡镇和村(居)委共同研究制定和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及时纠正、监督社区矫正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2010年,我院先后深入乡村对全县所有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在百里镇召开了监外执行罪犯教育工作会议,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突出重点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坚持“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于检察职能,积极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建立、健全和完善与国土、城建、银行、工商及涉农部门等要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拓展预防领域。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放在涉农领域及民生工程上,通过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竣工等环节的监督,为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结合办案,先后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督促相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一年来共给相关行政单位上法制课8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00余次,均收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坚持因势利导,推进虚拟社会管理创新。面对网络普及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院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努力遏制其消极作用。一是扎实开展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大力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舆情引导、处置能力;二是研究出台了《涉检负面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检察舆论宣传工作,对网上热点敏感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掌握网络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和主导权,不断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我院的成功做法被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推广。三是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的正面宣传功效,积极利用正义网、太湖检察门户网站等开展正面检察宣传,并建立“三重把关制度”,避免因自身不当宣传造成负面涉检网络舆情。
四、立足法律监督能力提升目标,强化教育管理,全力建设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我院结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主题实践等活动,狠抓检察队伍教育与管理,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以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职业操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中,我院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检察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沈浩同志先进事迹等内容、邀请专家讲课、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道德防线。同时,通过问题剖析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不廉等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问题,使检察职业道德融入干警的一言一行,有力促进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以岗位培训为推手,提升干警业务水平。针对我院业务骨干的现状,全面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实施每周了解、每月通报、每季度点评的动态督察制度,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干警教育培训档案,将参与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其年终考核,并作为晋升职级、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针对年轻干警初入角色、业务不全面的问题,着力实施“传、帮、带”工程,促使年轻干警业务能力快速、全面提高。去年,我院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五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
以内外监督为保障,力促干警规范执法。坚持从内强监管和外求监督入手,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执法规范化层次。一方面对内主动强化监管。建立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将监督的范围向干警的生活空间延伸,重点强化对办案活动的过程控制和结果审查,专门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从受理到最终处置,实施一体化监管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做到领导班子成员“进干警门、知干警情、解干警难、暖干警心”,从政治生活等方面给予干警细致入微的关爱。另一方面对外积极寻求监督。通过报送工作报告、接受执法检查、走访人大代表等形式,自觉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代表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致干警家属一封信、向社会公布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等措施,力求运用社会和家庭的力量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同时主动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途径,努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零距离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实行“阳光检务”,最大限度地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了接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一年来,我院队伍建设有了新面貌、业务建设有了新业绩、作风建设有了新转变、保障建设有了新提高。被推荐参加 “全省先进政法单位”、 “全省先进检察院”和“全市优秀党支部”评选,特别是继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后,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现有干警的从检信念仍需进一步坚定,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够均衡,监督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水平还不够高,检察技侦大楼建设资金不够充足。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1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维护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太湖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继续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对刑事审判特别是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部署好、落实好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真正深入每个检察干警的头脑。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以争创学习标兵为载体,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提高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建立和完善检察长约谈制度等自身监督机制。强化检务保障工作,狠抓科技强检,加快检察技侦大楼建设步伐,夯实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自觉将本次会议的相关决议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面履职,不断开创太湖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