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启动全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花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深刻领悟此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思践悟中校准航向。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学查贯通中纠偏正向。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对照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深入开展自我检视和剖析。三要强化党组带头,在以上率下中压实责任。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四要坚持以绩为尺,在履职答卷上检验成果。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正确政绩观为标尺,衡量工作得失,要把学习教育焕发出的热情和动力,转化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实际行动,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激浊扬清 永葆本色》。(韦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