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成功办理一起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通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的“组合拳”,不仅成功追回部分涉案财产,更让“老赖”面临刑事追责,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方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方某支付吴某工资共计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仅冻结了方某名下少量存款,其余财产无从查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眼看被执行人名下“无钱无房无车”,吴某心急如焚,遂向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监督:抽丝剥茧发现“猫腻”
受理监督申请后,太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并没有止步于法院的查控结果,而是对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核实。检察官通过调阅执行卷宗、查询银行流水、走访相关部门,对方某的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了深挖彻查。
经过缜密调查,检察官发现方某涉及多起民事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达数百万元,其名下虽无大额存款,但其作为实际经营者的某工程队仍在持续承接项目。进一步调查显示,方某为规避执行,与某第三方公司串通,约定以其名义收取工程款。相关工程款项在到达第三方公司账户后,并未形成正常的经营往来,而是通过多次转账方式,最终流入方某家人的账户。
种种迹象表明,方某并非“确无履行能力”,而是利用第三方公司账户作为“资金中转站”,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嫌疑。
雷霆出击:检察建议+移送公安
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太湖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打出了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检察机关依法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详细列举了方某通过第三方公司转移工程款的线索,建议法院恢复对该案的执行程序,对相关款项予以冻结、扣划。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高度重视,立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成功追回部分执行款。
针对方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太湖县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方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