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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采购公告
时间:2025-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办公家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检务技术办案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6-4162423

二、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办公桌椅、会议桌、沙发等

3.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 具备家具生产或销售资质,提供相关证明;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需求

1. 产品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需提供检测报告),材质、规格、颜色等需满足采购方要求;

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 售后服务:质保期不低于5年。

五、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202535日至2025311

六、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31212前电话报名并提交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2. 提交方式:密封递交或邮寄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封面注明检务技术办案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3. 文件内容:报价单、资质证明、产品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承诺等。

七、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报价合理性70%设计方案20%、售后服务10%维度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参与采购活动相关费用;

2.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附件:

《办公家具采购清单》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