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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将“镜头下办案”落到实处
时间:2021-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全力压降上诉率,近日,太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这是院自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首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在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分别进行。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其羁押场所进行,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取保候审,因年迈身患疾病不便出行,办案人员及技术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带至其村民委员会,上门录制。

承办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将对此次协商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认罪认罚法律规定进行释明,对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说明理由、依据,并充分听取辩护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均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建议适当,同意适用审理程序。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推动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开展控辩协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努力实现认罪认罚录制全覆盖,让办案全过程“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