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办的主题为“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太湖县汪洋广场隆重举行。
活动现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在场群众发放多份宣传资料,热情地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详细地解答群众的问题,并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各项监督职能。
这次的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了解了检察工作的职能,普及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展示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拉近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对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