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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未”你而来,护你成长---法治进校园
时间:2021-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2021年4月21日下午,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晶晶到实验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该校百名师生上了生动的一课。

课堂上未检检察官结合办案经验,针对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通过针对部分小学生法治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特点,结合小学生的特点和青春期学生心理诉求,通过动态PPT、发放小卡片、现场解读,看视频等方式。从 “什么是违法与犯罪”“拒绝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

宣讲中,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发生在学生生变的具体案例,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就青少年学生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校园欺凌的具体情形等进行了分析,以普法、释法、说法的形式,告诫同学们要及早培养和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提醒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提升鉴别能力、切忌虚荣攀比、做到谨慎交友、增强防范意识、抵制不法侵害,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希望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救的方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学生们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免受人身伤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努力把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教育学习转化为实践活动,我院未检以普法宣讲的形式,来到校园为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