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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
时间:2021-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3日,太湖县检察院检察长房振球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都有什么内容呢?

别着急,太检君这就为您献上

干货满满的太湖县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会上,房振球检察长分别从四个方面报告了2020年太湖县检察院检察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各类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1件138人,批准逮捕73件9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9件480人,提起公诉331件414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打击涉枪、涉毒、涉赌、涉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共批捕相关案件19件32人,起诉31件51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相关案件9件9人,起诉10件10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

2.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扫黑除恶重点罪名的审查逮捕案件21件58人,批准逮捕16件48人;审查起诉案件42件78人,提起公诉28件50人,改变公安机关涉恶定性案件2件4人。起诉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保护伞”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经二审判决,组织、领导者王孝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五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均按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实现“案件清结”。持续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专门指派干警参加王孝志涉黑案财产执行专班,全程参与、监督案件执行工作。聚焦行业治理,针对砂石、矿山开采领域黑恶犯罪高发实际,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3.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件9人,起诉7件23人。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依法严厉惩处危害脱贫攻坚犯罪案件3件4人。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8名,发放司法救助金15.5万元。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捕滥伐林木、破坏占有农用地、非法采砂等涉嫌环保类犯罪1件1人,起诉8件9人。通过办案督促补栽树木1531棵,挽回经济损失19.47万元。围绕长江治污、治岸、治渔生态修复保护,加大对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以来涉非法捕捞案件3件,提起公诉3件,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件。针对一废品回收站在长河河床堆放废品,给长河水质造成污染威胁实际,联合生态环保部门督促废品回收站清理了堆放的废品,消除了污染隐患。

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千家万户访平安”和“扫黑除恶大宣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群众平安状况,宣讲检察职能和扫黑除恶战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有效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2020年上半年全省政法满意度和群众安全感测评中,我院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连续三次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位。

推深做实“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选派15名干警深入15个网格,开展入户走访90余人(次),共收集意见、建议28条、案件线索3起,全部依法妥善处理。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7名班子成员和3名未检干警受聘担任1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先后深入太湖二中、三小等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太湖中学、朴初中学等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深受师生好评。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落实分案办理、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监护、跟踪帮教等特殊办案制度,对2户已获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暖心回访”,为6名未成年人被害人申请了救助资金。

5.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积极投身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服务民企改革发展“351”工程,推深做实“四送一服”工作。深入县经开区工业园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及“送书进企业”活动,共走访企业11家,赠送法律书籍310余套。

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危害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党员突击队,组织干警深入包保小区和7个乡镇、64个村(社区)配合值守和参与防聚集工作,共劝阻群众聚集活动275起。严格履行疫情防控重点镇、村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多次深入北中镇,现场督导,帮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提前介入3起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诈骗案,协助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1余万元。快捕快诉一起涉疫寻衅滋事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检察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9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依法决定不捕21件29人,不诉84件89人;纠正漏捕5人,追诉遗漏同案犯21人,追诉遗漏罪行5起。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被建议机关采纳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被建议机关采纳3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监管被羁押人员22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强化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核查纠正漏管16件、纠正违法16件,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2.加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检察案件 12 件,其中民事判决、裁定、调解案件2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 1件、在办1件;受理监督法院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 件,终结审查1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 1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8 件,提出检察建议3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137件,其中立案调查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18件,已回复采纳1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诉讼 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诉讼1件。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开展联合巡查15次,发现污染环境企业6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均得到回复并已整改完毕。

      3.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及内部监督制约。强化“办信也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及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率均达到100%。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94件(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已办结案件常态化评查4次,评查案件546件593卷,发现问题275个,均得到积极有效整改。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共开展流程监控127次,其中口头提示61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66份,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前不久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案件质量得到评查组的充分肯定。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免费赠送阅卷光盘,主动听取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案件公正办理。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有效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累计填写10人(次),促进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三、稳步提升党建水平,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以建设模范机关为牵引,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始终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期完成党总支及三个党支部换届选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开展“新时代检察人初心和使命”主题征文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党建工作做法在全县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积极应对网络舆情,确保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2.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有关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文件精神,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肃了纪律作风。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巡察组巡察及县审计局对检察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反馈问题积极整改,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3.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364件430人,提出量刑建议294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237人,幅度型量刑建议57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3%。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作用,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领导干部带头办案213件。稳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考评委员会,制订《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先后针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开展4次模拟测评,着力营造“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良好氛围。

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送学培养、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常交难题压担子,增强年轻干警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提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尽快成长。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实地培训25场42人(次),线上集中培训62场500余人(次),按专业类别参加中检网培训17期164人(次),有效丰富了干警的办案经验,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5名干警在业务培训评比中获省级以上表彰。

四、围绕透明阳光司法,牢固树立司法公信

1.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更精准、及时、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公开法律文书44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531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17人(次)。

      2.持续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的专题宣传活动,先后开展检察业务、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专题和集中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550余人。线上线下共同发力,院“两微一端”共发布原创宣传作品115 篇,被上级媒体采用 77篇,在中央和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15篇。《太湖县检察院“四促”举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被《安徽政法信息》刊载。

3.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进一步深化“1+7”案件公开审查品牌,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共开展案件公开听证6件,有效提升了办案透明度,促进了检务公开,彰显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充分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

 

 

 

2021年工作安排

一、聚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二、聚心固强补弱,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太湖县检察院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