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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及薛江武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的责任》的讲话精神,并重点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展交流讨论,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了讨论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振球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克服功利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实际,强化底线思维,实事求是地做好反映检察各项工作,在重点任务上精准发力,提供更优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太湖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大家一致表示,通过深入学习、充分交流,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条例》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遵循。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中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更加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