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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全国多个省市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委和市检察院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员到岗,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全力备战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机关内部防控。积极落实市院疫情筛查日报告制度,对全院干警有无到过疫区或与疫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情况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对干警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按照市院要求每日上报;认真做好办公大楼的消毒工作,为全院干警配发口罩,确保干警安全。

三、积极开展疫情筛查。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要求,对202018日至2324时自武汉进入太湖县、截至12324时仍在太湖县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电话排查;院领导带班深入包保网格参与指导督促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强化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要求干警提高警惕,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药监、卫健委等部门,依法打击借疫防控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制假售假等犯罪;依法打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等犯罪;依法打击故意伤害医护人员、侮辱或诽谤医务人员、以暴力或威胁方法或闹事等方式阻碍医护人员治疗等行为;依法打击故意传播新型病毒、疑似感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病毒传播等严重情形,涉嫌犯罪的;加强驻所检察工作,做好看守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和权威信息,开展防疫普法宣传,引导干警和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自觉在春节期间减少外出,不聚会,不走亲访友,确保自己和家人健康,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散布谣言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