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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扫黑除恶“排头兵”——记太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人严国华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19-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法从严从快、从实从细,快捕快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严国华同志就是其中一名典型代表。该同志200611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严国华同志负责的原公诉科,现负责的第一检察部,一直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正面战场。在原公诉部门担任公诉科科长时,他带领科室干警共办理涉黑涉恶类审查起诉案件共计72件,个人承办9件。今年3月,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行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面对职能调整和扫黑除恶任务更加繁重的双重挑战,他始终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冲在办案的最前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身先士卒,带头领办、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与科室人员同甘共苦,同心协力,团结拼搏,加班、熬夜从未言表。所负责的第一检察部自3月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86件,个人承办18件,承办率21%。其中,余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犯罪集团案、陈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犯罪集团案、杨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团伙案、张某某等非法拘禁犯罪团伙案等疑难复杂案件均系其个人承办。所办案件都做到了法定期限内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达100%,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在工作中,严国华同志始终坚持一步一个脚印,他认真负责、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进院13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县级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在各类比赛中屡屡获奖,先后荣获安庆市第九届优秀公诉人、安庆市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能手等称号。

从初出茅庐成长至而立之年,从而立到迈过不惑,容颜改变,不变的是严国华同志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守。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将牢记使命,严厉打击,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之中,不让任何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严惩,彰显法律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