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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会同专家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损害鉴定
时间:2018-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在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大惩治违法犯罪力度,严格证据标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516日,该院针对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损害鉴定。

52,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发现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胡某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案件中涉及公益林被盗伐、滥伐的线索,随即移交民行科处理。民行科收案后,当即决定立案调查,经核实发现,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盗伐、滥伐的四片林地均为防护林性质公益林,且盗伐、滥伐区域均位于太湖县“九井溪森林公园”内,该犯罪行为涉及损害公共利益。

为彻底查清胡某盗伐、滥伐林木造成的公共利益受损害情况,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林业专家对损害情况进行鉴定。516日,该院民行科工作人员会同安庆师范大学副教授王志高、太湖县城西乡林业站副站长石国等人员到城西乡方洲村境内四片被盗伐、滥伐的公益林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被砍伐区域未进行补栽、补种,林木恢复缓慢,裸露坡地也未进行处理,严重影响森林公园植被景观完整性和生态环境。王志高教授表示,将认真汇总鉴定信息,尽快向该院出具鉴定意见书。

   专家环境损害鉴定结果作出后,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