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扫黑除恶】今天,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9日上午,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就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接受了省、市、县媒体记者采访。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中龙就太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作了介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持续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出重拳、下重手,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逐步加强,多部门齐抓共管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九类公开性案件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4人,刑事拘留129人,一审判决140人,生效判决117人,生效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425人,生效判决恶势力团伙629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绩效居全市第一方阵。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潘启明围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情况作了介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建堡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018年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5个,今年正在整顿18个。二是打基础,抓实村“两委”换届工作。实行人选资格县乡村三级联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联合审查村“两委”候选人1834人次,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联审否决34人,县换届办联审否决17人。开展村和社区换届“回头看”活动,清理涉刑村干部1人。三是聚合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员信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大排查专项整治,对17名参与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分类处置,并对所在党支部书记等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为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震围绕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情况作了介绍: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同步抓好执纪问责,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为专项斗争扎实推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截至419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件,查处党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1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件,立案审查7人,留置1人。同时,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动工作不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共查处此类问题5起,问责单位5个;问责9人,其中立案审查1人,组织处理8人。

县公安局副局长叶邦宇就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发挥情况作了介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急先锋”作用,紧紧扭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全警参与、尽锐出战,迅速掀起多波次、高频率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岳西县公安局一举将盘踞太湖县城乡多年的涉黑涉恶首要分子刘石彬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193月底,全县公安机关共侦破涉黑涉恶九类公开性案件75起,刑事拘留129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移送起诉114人,涉黑涉恶案件立案数、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刑事拘留数同比分别上升36.21%53.06%31.29%4.88%,取得2018年度县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单项绩效考核全市排名第三的成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华围绕检察机关如何立足职能,积极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作了介绍:

县检察院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出台《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工作机制》,建立提前审查、专班审查、专案审查、提级审查等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案件审查,注重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力求做到除恶务尽。截止331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0125人,批准逮捕4983人,决定逮捕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418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7155人,追诉漏犯45人,追捕24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4人。

县法院副院长孙晓斌就法院系统如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的情况作了介绍:

县法院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加大对黑恶势力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其滋生土壤。截至目前,审理涉黑涉恶九类案件69件,判决140人,判处罚金222余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119余万元。对未收缴到位的罚金和违法所得开展专项集中执行,冻结涉案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52个,冻结微信、财付通账号10个,查封车辆3辆,拘留1人。(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