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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 --太湖县检察院赴镜湖区检察院学习交流
时间:2025-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走出去学先进对标提升”活动号召,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检察工作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宽思维、转变理念,更好谋划太湖检察各项事业发展。3月18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带队赴镜湖区检察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学习组一行先后参观了镜湖区院办案工作区、检察文化廊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座谈会上,镜湖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对学习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双方相互介绍了县区简介和有关工作情况,共同观看了“镜英星火”人才队伍品牌专题片,并就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党建业务品牌、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和案件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是一次见贤思齐的收获体验。通过考察学习,达到了问计取经、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的目的,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和做法。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坚持对标对表、补短强特,在工作中认真找差距、查不足,深刻汲取镜湖区院先进经验,推动学习交流成果有效转化,找准工作发力点和突破口,以新视野、新思路推动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