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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法治课,让失职监护人“依法带娃”
时间:2024-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我可以加一下你的微信吗?今天的课让我学习了很多,我们家庭教育确实需要加强,希望以后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你”。12月13日,在太湖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集中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暨家庭教育指导法治课结束后,家长们仍与未检干警进行深入交流久久不愿离去。



2024年12月份,太湖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案件,未检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经过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大部分涉案未成年人系父母离异或家庭不睦、父母均外出打工等无人监管的“问题家庭”,涉案未成年人由于缺少家庭监管,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未检干警意识到,这些孩子如果继续闲散、无所事事,缺少家庭关爱和管教,极有可能再次走上错误的道路。为此,太湖县检察院组织该案中附条件不起诉、不批准逮捕、不达刑事责任年龄等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防止未成年人因监护缺失而导致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不法侵害。同时,以“学法教子,依法带娃,做智慧家长”为题,围绕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所办的真实案例,为家长们上了一堂家庭教育法治课。



法治课结束后,所有家长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监护失职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配合相关部门的教育矫治工作,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未来,各位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和爱护。我们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探索更好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工作,希望涉案未成年人可以在不断改善的家庭环境中和日益完善的矫治教育中破茧重生,成功实现人生的蜕变!”最后,未检干警向各位家长深切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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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