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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建立药品安全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时间:2024-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药品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效能,更好的保障药品安全,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建立药品安全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通过药品安全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助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凝聚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合力,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药品安全监管与监督责任,压紧压实生产和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九项协作内容,即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建立联合专项行动制度、建立宣传联动制度、个案办理支持与配合、探索建立大数据平台、典型案例培育,就辖区药品领域安全监管问题共同发力,相互协作配合,提升药品安全领域监管与监督效能,助推相关案件高质效办理。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药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为县域内药品安全监管聚合力、添动能,有效提升涉药领域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用药安全。(石敏、梅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