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重要环节。近日,为增强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刚性,提高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的规范性,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宣告送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局工作人员甘某贪污、受贿一案中,查明甘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分别与工程承包者李某某、韦某某相互勾结,共同侵吞公款,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同时案件的发生也暴露出该局在内部监管、财务制度、职工法治意识培养等方面存在一定疏漏和隐患,太湖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本院在办理该案期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该起案件公开听证,旁听法庭庭审,并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提出修改意见,推动人民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深度融合。在送达现场,检察干警当场对制发检察建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予以释明。城市管理局表示,全部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并严格按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
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深入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发扬敢于创新、主动接受监督的精神,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活动多渠道发展,促进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充分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