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7月24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国华一行到太湖县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太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阳前锋等陪同检查,同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检查组一行深入巡控室、医务室、食堂等场所,重点查看了看守所值班、食品卫生、防暑物品、药品配备、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并联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监室进行“清监”,防止“违禁品”流入监室。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与看守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座谈,详细了解了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的执法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谈话工作,增强了解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掌握由高温闷热天气给在押人员带来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二是完备医疗保障,严把食品安全关。备足防暑药品,加大驻所医生巡诊力度,制定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好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三是加强监督配合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驻所检察人员要始终坚持和贯彻在监督中增进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的工作理念,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
作者:肖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