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近日,太湖县检察院协同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法院、县关工委等部门开展太湖县“熙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同时面向全县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乡村行”法治宣讲活动。5月22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未小朵”工作室未检干警根据巡讲活动安排,走进太湖县天华学校,为该校学生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是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未检干警向家长列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家庭教育的相关法条并逐一解读,明确了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法定职责。
未检干警结合自己办理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分析家庭教育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指出“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损害以及“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错误家庭教育观念,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侵害,需要家长加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及思考。针对如何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未检干警提出家长“三不得”行为红线和家庭教育“九大方法”,指导家长们如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孩子营造充满爱、尊重和理解的家庭氛围,培养出独立、自信、有责任感的孩子。
家庭教育法治课结束后,未检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走进天华小学一年级的课堂里,以“预防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遇到校园欺凌时该如何应对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紧贴校园生活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趣味互动引导同学们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争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最后,未检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手册》,让同学们随时随地学法用法,提升自身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杜绝违法犯罪。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依托“未小朵”未检工作室,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创新法治教育模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检察+学校+家庭”共建工作格局,以法治力量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以检察之力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