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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牵头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时间:2023-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太湖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制度的出台旨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有效预防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入职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了入职查询的范围、流程、反馈,明确了查询结果的应用以及执行与责任追究。《意见》明确了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在招录或聘用工作人员时,要求报名参加招录人员依法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对于拟招录或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查询其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

《意见》强调了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在办案或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工作人员存在性侵害及相关的违法犯罪、家庭暴力和监护侵害违法犯罪等情形,或者用人单位对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执行不力的,应当及时向主办单位、监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主办单位、监管部门收到相关信息通报,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开展入职查询工作,有助于从源头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墙”。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融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逐步构建“一体多元、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密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撰稿人:马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