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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文件 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机制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实现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双提升,近日,太湖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社区矫正机构针对未成年的矫正日常工作,对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要求,检察机关一般应予以配合。检察机关如发现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不利于未成年人实现矫正目的,可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磋商,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效果。

《意见》要求,依规定应当抄送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社区矫正机构应及时抄送检察机关。依规定应当通报检察机关的重要事项,社区矫正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因办案或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进行调查活动时,司法行政机关应支持配合。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可协同开展针对监护人的亲职教育和督促监护工作。对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召开联席会,共同改进工作措施。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违法情况或工作漏洞,应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

该《意见》的成功签署有助于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合力,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起到积极作用。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互相协作配合,强化工作联系,积极探索,善做善成,力争形成特色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亮点品牌。(撰稿人:马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