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太湖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发文,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12月22日,太湖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签订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内容、机制、组织保障。同时,明确通过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及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等重点地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注意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着力解决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家庭成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

《实施细则》强调了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带动、发现、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支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委托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培养一支稳定、专业、可靠的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

《实施细则》的出台,对适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进行了界定,细化了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流程,列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内容,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全面、科学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联合县妇联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细化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推动,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撰稿人:马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