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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五年检察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时间:2021-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2月30日,太湖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檀格松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五年检察工作报告。

 

五年履职回顾

 

      一、护航平安太湖建设,在履职尽责中扛起检察担当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717人,提起公诉1985人。批准逮捕“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6件11人,提起公诉9件17人。批准逮捕涉枪涉爆案11件12人,提起公诉17件24人;批准逮捕“黄赌毒”案115件206人,提起公诉129件263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107件146人,提起公诉145件192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案5762人,提起公诉98件105人。批准逮捕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53件64人,提起公诉57件85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34人,摸排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8条,起诉“保护伞”案件3件4人。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1200余万元,监督、配合法院追缴黑财7000余万元。荣获省、市、县级专项表彰4项。

依法履职疫情防控共劝阻群众聚集活动275起,督促应接尽接704户1337人,发动干警捐款11500元。快捕快诉一起涉疫寻衅滋事案,提前介入3起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诈骗案,协助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千家万户访平安”“扫黑除恶大宣讲”“美丽乡村检察行”“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入户走访4000余户,排查发现、处置问题60余件。协助县委换届、村(居)两委换届、县乡人大换届等资格审查5000余人(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外卖网络餐饮平台专项整治。

        持续惩防职务犯罪。2017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12人,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其中查办农村基层腐败案件4件9人。加强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2018年至今,共批准逮捕各类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起诉13件14人。先后选派6名干警协助省、市检察院和纪委监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在倾情服务中贡献检察力量

        倾心尽职脱贫攻坚。派出1名同志担任驻吕河村工作队员,先后选派9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驻3个村助力精准脱贫。驻点帮扶的北中镇吕河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58户512人已全部如期脱贫。依法严厉惩处危害脱贫攻坚犯罪案件1件4人。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10户,发放司法救助金28.5万元。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批准逮捕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9件16人,起诉33件66人。对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以来涉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公诉2件2人。办理生态环保、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9件,督促整治并恢复公益林108亩、补栽树木5453棵、保护水源地3处、整顿不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87家、监督整改污染环境企业4家、关闭矿山1处,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赔偿金98.22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7名班子成员和3名未检干警受聘担任1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4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检察建议助推公安机关加强旅馆、酒店未成年人入住管理。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办案制度,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情会见40人(次),不批准逮捕11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12 份,为15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家庭申请救助资金35万元。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2条意见。批准逮捕“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共11件23人,起诉14件38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共对24名涉企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诉4人。深入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活动,共走访企业30余家,赠送法律书籍350余套。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在依法监督中践行检察使命

刑事检察监督稳中有进。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撤案62件,纠正漏捕71人,追诉漏犯87人,追诉遗漏罪行51起,提起刑事抗诉6件。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5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监管被羁押人员160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2人,强化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实现了监管场所连续35年安全无事故。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配合市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查纠正漏管15件、纠正违法46件。全面开展判实刑未执行专项活动,共清理53人,现已清理完毕,有效防止“纸面服刑”。

民事检察监督稳步提升。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0件,提出、提请抗诉11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30件,采纳率84%。围绕农民工讨薪与人社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运用支持起诉监督手段,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14件,追讨拖欠工资款37.87万元。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我县首例虚假诉讼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更实更细。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42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件。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相关行政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宽更深。立案调查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7件;民事公益诉讼17件,提起诉讼13件。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参与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矿山和河砂管理、小水电站治理、松材线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现场监督18次。

控告申诉检察及内部监督更严更紧。共受理来信来访39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连续多年实现涉检“零上访”。组织开展案件常态化评查19次,评查案件2548件2766卷,发现、整改问题2035个。共开展流程监控605次,其中口头提示470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35份。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累计填写36人(次),促进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四、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在教育管理中锻造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参观教育基地、演讲比赛、诵读红色经典、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工作做法被县直工委推介,在县、市电视台播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涉检舆情管控,确保机关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50余次,把讲政治要求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以贯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着力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主动配合市院党组巡察组巡察及县审计局对检察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反馈问题积极整改落实。自觉接受派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有效增强。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相继完成侦防职能和人员转隶、员额检察官职务套改和工资改革、检察官助理选任、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事项。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721件888人,提出量刑建议62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3 % 。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次,领导干部带头办案610件。深化运用“案-件比”,“案-件比”为1:1.18,同比下降了0.2。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探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惠及群众、减少讼累。

        持之不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实地培训130余人(次),先后有48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涌现了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案件质量管理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建章立制、总结提升,全院干警思想作风为之一新,规范、廉洁办案意识明显增强,教育整顿获评“优秀”等次。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在检务公开中树立检察公信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络,邀请参加公开听证、座谈会等36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公诉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每年向县人大、县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发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作用,共公开法律文书177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30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2559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12人(次)。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加大“两微一端”运营力度,共发布原创宣传作品50余篇,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上稿70余篇。常态化参与检察业务、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民法典》宣传等专题和集中活动4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检察履职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与成绩,干警队伍素质能力获得了一定的提升,院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四次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位;先后三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被评为第十二届全省文明单位、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和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今后五年工作展望

一、紧扣中心大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从严治检,更加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