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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公开通报
时间:2021-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现将我院2021年上半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院在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辅导、层层谈心谈话、编印资料汇编等方式,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明晰填报责任、填报要求;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政教育活动、学习上级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组织全体检察干警签订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不断从源头上防止检察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增强“不想”的思想自觉,健全“不能”的防范机制,扩大“不敢”的震慑效应,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上半年,我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事项17件。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抓实从严治检,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欢迎社会各界,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太湖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