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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推动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落实
时间:2021-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在旅馆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部分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开房住宿、访客未登记、入住人员私自留宿他人等问题,诱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向太湖县公安局发送2021年第份检察建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一号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旅馆业执行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旅馆业从业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同时要求旅馆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严防旅馆成为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地。

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查找了在当前旅馆业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检察建议监督内容,认真抓紧抓实整改,于2021年6月6日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了本院。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对旅馆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二是重新制作了旅馆业“四实”登记牌,重点提示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须经监护人同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四是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改善巡查方式,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