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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零距离”监督执行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检法联动,构建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规范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应邀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实现“零距离”见证。

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行活动有利于加强检法两家的沟通,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提高执行监督效果。同时,法院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行活动,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有利于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更容易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推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和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联合执行合力,促使全社会形成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此次“零距离”监督执行,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同审判机关的联系,初步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和良好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畅通了渠道,对促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通过“零距离”监督执行的工作方式,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