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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五个强化”实现群众满意度新突破
时间:2019-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太湖县检察院注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省2019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群众满意度达100%,获全省检察机关中排名第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正确态度提升满意度

针对2018年度群众满意度成绩相对落后实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全面剖析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专门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始终将“双提升”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深入动员部署,统一干警思想认识,有力推动了“双提升”工作常抓不懈,落地生根。

二、强化检察职能,以公平正义提升满意度

强化快捕快诉、追捕追诉、诉讼监督、质量效率意识,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先后办理了周某兵等9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陈某等7人聚众斗殴案、董某等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17人、漏罪6起。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环生态环境案件1127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规范了外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为老百姓食品安全构筑一道坚固的“检察防火墙”,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强化检察推介,以良好形象提升满意度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上廉政党课、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整肃庸懒散慢、冷硬横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明形象。认真做好高检院、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加强典型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太湖县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积极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工作,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推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利用报刊、电视等大力宣传弘扬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以及检察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有效向社会展示了检察干警过硬的素质和良好形象。

四、强化宗旨意识,以真情为民提升满意度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投资200余万元对检务大厅进行了改造升级,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将司救助融入精准扶贫,综合开展联合救助、经济救助、就业帮扶、心理辅导等多元救助方式,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向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刑事犯罪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11万元。

五、强化法律宣传,以公开透明提升满意度

扎实开展进村宣讲。5月份,安排7名干警组成“检察宣讲队”,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赴全县各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宣讲,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及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认真开展电话调查,组织干警对小池、百里、刘畈等十几个乡镇固定电话用户进行调查,正面宣传政法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的含义,增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建设平安太湖的信心。利用“综治宣传月”、“美丽乡村检察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清明节”等时机,组织干警到文博园、大石乡、寺前镇等地开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常识和检察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新亮点,相继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00余篇,在安庆广播电视、太湖电视台播放典型案例4次,播出“太湖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小课堂”系列微视频14期,有效扩大了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