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县领导批示肯定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示范点工作
时间:2016-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太湖县检察院针对村级涉农资金量大、面广,村官职务犯罪占比较大的特点,以村级职务犯罪预防为重要内容,以“法治枫铺”为主要理念,首次在小池镇枫铺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示范试点,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余次,参与重点项目工程决策3次,解决矛盾纠纷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通过派驻预防顾问、设置申诉岗、开展案件宣讲、提供法律咨询、营造预防氛围等方式,积极培育村级职务犯罪预防样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村868户群众无一起上访案件,无一人违法犯罪。

县委书记程志翔对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示范村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作出批示:“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中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培育的犯罪预防教育示范村,有很好的推广价值,为太湖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出很大贡献,希望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将预防教育示范村做大做强,形成具有太湖特色的检察预防品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对检察机关积极实施村级职务犯罪预防试点也作出批示:“检察院的创新做法,效果很好,赢得了社会的充分肯定,请人大办公室整理上报省、市人大。”对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促工程建设公平公正等做法批示肯定,县人大常委会将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入2016年度人大工作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