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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检察院探索三项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4-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太湖县院始终注重强化为民服务宗旨,采取“案前预防、案中化解、案后延伸”三项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案前调查,建立矛盾纠纷发现机制。通过开通12309举报电话、检察门户网站举报信箱,建立控申接待大厅,聘请检察联络员等形式,快速、便捷地受理群众诉求;完善定期走访、下访、巡访、来访人回访制度,扎实开展举报线索定期排查清理、“法律服务六进”和社情民意大调查,准确掌握民情动向,及时发现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综合运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办案成果和预防犯罪知识,动员群众举报犯罪,提早发现潜在矛盾。

二是案中化解,建立解决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重点查办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农民利益,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对民事申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刑事特殊办案机制,推行品格调查、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亲情会见等制度,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感化青少年;建立办案风险评估和涉检舆情应对机制,对疑难复杂的批捕、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公开听证,防范办案风险和次生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案后延伸,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对涉案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延伸检察监督范围,发挥检察建议的建设性作用,做到职务犯罪一案一建议,刑事犯罪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开展个案分析、类案研究和职务犯罪案件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多发易发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矛盾隐患,及时提出预防、遏制对策,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涉案单位和部门预防和减少犯罪提出建议。如该院结合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联合县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具体的预防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受到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省纪委常委对此专门批示,被安徽纪检监察信息专刊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