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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共护生态太湖——太湖县检察院联合县砂石管理总站、县公安局赴弥陀开展防盗采河砂专题法律宣讲
时间:2025-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砂是重要的矿产资源,是保护河床稳定和水流动态平衡不可缺少的铺盖层和保护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违法犯罪,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5月28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太湖县检察院联合太湖县砂石管理总站、太湖县公安局、弥陀镇人民政府深入弥陀镇开展防盗采河砂专题法律宣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梳理分析涉及盗采河砂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全县近三年来相关案件数据进行法律宣讲,并针对本县四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随后该院副检察长对该类案件的犯罪特点、多发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指出非法采砂和倒卖砂石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同时,县砂石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砂石稽查成果,并就如何防范和治理河道非法采砂提出了部署和要求;县公安局就非法采砂的危害做了详细的阐述,强调非法采砂不仅破坏了砂石资源,而且对河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表明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采河砂类犯罪的决心。

县检察院检察长檀格松最后对防盗采河砂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要求,强调各乡镇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充分认识到打击盗采河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分析报告等制度,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砂石资源保护。

“保护河道砂石,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持续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刑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式,一体推进犯罪惩治、公益保护、生态修复和诉源治理,以检察监督推动构建矿产资源协同保护格局,为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