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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完“车门”进“牢门”,一男子拉车门盗窃被判刑
时间:2024-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砸窗、不撬锁,在凌晨时分通过拉车门碰运气,开启“盲盒”的方式,试图打开“财富之门”,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车盗窃案提起公诉,太湖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24年1月29日凌晨时分,被告人汪某某因贷款压力资金紧张,想通过走捷径的方式不劳而获,于是便重操旧业,在太湖县新城区域内,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将三辆汽车内的现金人民币1.5万余元及17包香烟盗走,得手后因害怕发现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太湖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所盗17包香烟价值人民币共计376元。

庭审中,被告人汪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其属累犯、有多次犯罪前科,本次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等情节,太湖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认定汪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汽车已成为中国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随着汽车的普及,涉车盗窃也呈上升趋势,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涉车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切勿将贵重物品放于车内,停车后务必检查车窗门锁是否关闭,锁车后务必再“拉一拉”,确保车门关闭,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撰稿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