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挽留失足少年,彰显检察温度——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重返校园、回归社会,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举行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给其送去一份意义非凡的开学礼物。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辩护人到场参加。

        2021年8月份,被不起诉人小华(化名)与朋友小何、小宋在QQ上与小明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双方便各自纠集数人在太湖县一篮球场上打架,但在互殴过程中,小华见事态严重,多次进行拉架,积极阻止斗殴的后果进一步恶化。

        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小华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并未动手,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随后在看守所提讯过程中,小华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希望能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综合考虑本案情节,承办检察官依法就该案拟作不批捕决定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并在会后对小华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其严格履行监护义务。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华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返回校园后,至今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人际关系融洽,其家庭也能够提供有效帮教条件,本着“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及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其开学前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教育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小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其今后要以此事为警醒,认真走好人生接下来的每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随后,侦查人员、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辩护人分别对小华进行教育,期望其改过自新,回馈社会。在到场人员的引导下,小华也放下了思想包袱,向检察官承诺自己会珍惜此次机会,刻苦学习,脚踏实地,以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和社会。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后续将启动对小华的跟踪帮教工作,鼓励其顺利完成学业。

        此次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生动践行,彰显了新时代司法办案的法治温度和人文关怀。下一步,我院将以更强的政治担当,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以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