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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诈骗“吸粉引流”,终将自己“引”入牢房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吸粉引流”犯罪团伙电信诈骗案做出批准逮捕,对电信诈骗持续保持零容忍。

近年来,随着网络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与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式花样不断翻新,较传统诈骗犯罪欺骗性更强。其中“吸粉引流”是当前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嫌疑人通过添加支付宝、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任务,再由网络诈骗集团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以说,“引流”团伙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没有“引流”,网络诈骗集团就不能精准地实施诈骗。

经查明,2021年11月底,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晚安”(身份信息不详),约定为后者“引流”推广支付宝账号从中获取提成。

在明知上游为贷款诈骗分子后,为了谋取利益,杨某邀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詹某和舒某某等人,冒充某金融平台的客服人员,通过撒网式拨打“晚安”提供的手机号码,按照话术单的内容,使用专门聊天话术,以贷款门槛低、额度高、还款利息低等诱饵,问对方是否需要贷款,如对方需要,就诱导受害人添加“晚安”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杨某等人就算“引流”成功,每引诱成功添加一个支付宝账号就可赚取30元佣金,杨某从中抽成10元。

截止案发,在短短一周时间内该团伙累计拨打“引流”诈骗电5000多次。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雇佣4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拨打诈骗电话。目前,4名主要团伙成员已被本院依法批准逮捕,4名涉案未成年已责令相关单位依法给予训诫。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年关将近,希望您在接到类似电信诈骗电话或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利息低,贷款快”“赚大钱”“风险小高回报”等诱人说辞,天上不会掉馅饼。另外在选择工作的时候,年轻人一定要擦亮双眼,人生没有那么多捷径可寻,切莫因好逸恶劳、贪图利益而走入歧途。

同时也郑重提醒某些人员: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在3-10年内量刑;该情形中短信和电话数量达到十倍以上的,在10年以上量刑。

电信网络诈骗害人害己,请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打打电话、发发短信,“吸粉引流”同样是诈骗犯罪的“帮凶”,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