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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批捕首例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案件嫌疑人
时间:2021-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0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容留他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该案系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犯罪案件。

2021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其朋友圈里卖电子烟的一名潜山男子取得联系,随后与朋友乘车至潜山市,1300元从该男子处购得一小瓶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烟油回太湖后,周某在其住宅内容留朱某、陈某等共计5人用电子烟杆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烟油。经鉴定,周某、陈某、朱某等人毛发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周某与其容留的5名吸毒人员均为“00”后青少年,其中2人为未成年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人员主要为青年人,甚至很多都是未成年人。该院针对青少年群体吸食新型毒品问题,将会同公安、教育、烟草等职能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娱乐性场所、互联网平台涉毒的打击力度,引导青少年群体摈弃对潮流的盲目追逐,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

 自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检察官提醒: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购买和吸食,甚至一些未成人也深陷其中。“上头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是一种新型毒品,其毒性非常大,滥用会导致心肌梗死、癫痫及各种并发症,甚至会致死。虽然国家已明令禁止,但贩卖、吸食“上头电子烟”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且青少年成为主要的吸食群体。青少年出于好奇、图新鲜,追求所谓的“潮流”、“刺激上头,将吸食“上头电子烟”作为消遣玩乐的方式,罔顾毒品危害与法律约束。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要警惕诱惑,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试法,要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