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
耄耋老人老无所养,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老无所养、老无所依。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喻老太(化名)赡养纠纷案件支持起诉,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5岁的喻老太虽育有四名子女,但在其因2022年10月中旬中风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后却陷入了无人照顾的困境,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一线索后主动介入,第一时间启动办案程序,实地走访当事人,了解具体诉讼请求,先后来到喻老太的小儿子家中和其所在村委会开展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还应兼顾亲情、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真正解决喻老太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检察官主动与喻老太的小儿子进行沟通,了解矛盾纠纷的起因及过程,从道德层面耐心劝导,并认真释法说理,向其宣讲《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阐明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

为督促责任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责,支持喻老太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3月14日,该起请求给付赡养费案件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采纳支持,喻老太的赡养纠纷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年人的权益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关乎民生问题的检察监督案件。

下一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加大老年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撰稿人:王琪、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