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伊始,枝叶扶疏,生机萌发。在第44个植树节之际,太湖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林业部门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对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履行“补植复绿”义务工作进行验收。
2021年,太湖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滥伐林木损害公益一案,经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与被告人达成调解,由被告人对滥伐林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近日,经工作人员实地丈量勘察,被告人已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植管护,补植数量、质量均达到要求。
“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是太湖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太湖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实现专业化修复。同时,对标“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同步开展普法教育,以案示警,教育行为人和广大群众,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太湖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