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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零距离”监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1-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的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我县生态环境,8月5日上午,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受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在对某环境污染企业查封工作中,到执法现场履行法律监督执法职责,实现“零距离”见证

        该企业因碎石加工生产工艺中破碎、筛分、传输运输等环节均未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场地未硬化,生产原料及产品石子、石粉、机制砂等均未采取相关防护措施,露天堆放未密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工作不是单兵作战,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尤其重要,检察机关是监督者更是参与者。检察机关参与现场行政执法活动有利于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实现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同时,行政机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法,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形成合力,不仅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有助于促使全社会形成了解公益诉讼、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此次“零距离”监督,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同行政机关的联系,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和良好互动机制,对促进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协助解决涉环境污染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通过“零距离”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方式,提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达到公益受到及时有效保护的最佳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