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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4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檀格松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精神,通报了市检察院转发省院办公室《关于广德市检察院干警王邦国醉驾有关情况的通报》、市纪委《关于以案为鉴促进作风改进的通知》、县纪委《关于三起年轻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等

檀格松强调,全院干警要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中,紧紧围绕“十件实事”,加强业务学习,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向深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通报的典型问题要引以为戒,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严守党纪法规红线,树牢自律自警底线,持续筑牢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扎实的作风投身到检察办案中。要敢于担当作为,更好发挥院党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疫情防控和主责主业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太湖检察实际,围绕全市检察工作重点,制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岗位,体现到检察官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疫情防控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