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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2020-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院党组和院总支的工作安排,529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和《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高检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警示支部全体党员要以赵正永、张坚案为镜鉴,做到受警醒、明法纪,切实汲取惨痛教训,抓整改、促提升。务必按照“四对照、四检视、四整治”的要求,深入查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支部党员紧扣“身边案给我的启示”“遵规守矩,提高机关执行力”“八小时外,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友”“敬畏权力,秉公执法、规范用法”等以案示警研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通过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各位党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问题找得准,原因讲得透,措施拿得实,立行立改,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推动支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突出“四联四增”,落实“十查十做”,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检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最后,支部结合近期开展的党员自愿捐款回访工作代表组织再次向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各位党员表示感谢和敬意,并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